潍坊麓台文化博物馆
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入藏程序
潍坊麓台文化博物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》、《博物馆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馆实际,特制定本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。
一、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
1、潍坊麓台文化博物馆是一座地志性综合博物馆,凡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文物和古生物化石标本;与重大历史事件、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、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、实物;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、工艺美术品、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、各民族社会制度、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等均在入藏之列。
2、从完善藏品体系出发,征集的重点应放在本馆藏品的空白和薄弱环节,凡能填补缺门,保证藏品系统性和完整性的征集品都在入藏之列。
3、陈列展览建立在藏品基础之上。凡能满足陈列的需要,能充实或修改陈列内容,提高陈列水平的征集品均在入藏之列。
4、由于现代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周期不断加速,各种产品的更新换代不断加速,对于那些消失十分迅速的现代物品,也列入征集入藏范围,以保证博物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。
二、征集入藏程序
1、清点造册,统计文物基本资料。文物征集小组、文物捐赠单位或个人填写《潍坊麓台文化博物馆藏品征集登记表》,注明藏品的详细情况,并统一汇总成册。
2、组织专家评估鉴定。对拟征集的藏品先由文物专家组进行筛选、鉴定。对单位、个人移交或捐赠的藏品,由潍坊麓台文化博物馆颁发《捐赠证书》或《收藏证书》,并按《潍坊麓台文化博物馆捐赠办法》进行奖励。对经鉴定达不到收藏标准的文物资料,由潍坊麓台文化博物馆说明原因并退还收藏单位或个人。
3、建立、完善征集藏品档案。包括照片、征集时间、方式、文物出土地等有关藏品的详细信息(名称、时代、用途、质地、保存状况、流传经过、征集时间、征集人、移交人,录音、录像、照相、绘图等资料及有关研究资料等)。
4、统一移交、入库。经鉴定后,按照国家文物局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由博物馆造册收藏或暂存。博物馆征集人及时将征集藏品及原始记录向保管部门移交,保管部门按照《馆藏文物登录规范》及时登录。
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
附:藏品征集、鉴定现场工作图片
鉴定书法作品
潍坊麓台文化博物馆
藏品征集人员名单
姓 名 | 职 务 | 职 称 | 学 历 |
慈文德 | 组 长 | 馆长 | 专 科 |
蒋月明 | 副组长 | 副馆长 | 专 科 |
董玉静 | 组 员 | 馆 员 | 本 科 |
傅玉鑫 | 组 员 | 馆 员 | 本 科 |
孙 鹏 | 组 员 | 馆 员 | 本 科 |
李 军 | 组 员 | 馆 员 | 本 科 |